Friday, January 29, 2016

书法美学:意与象之辩 The Mind and the Image

书法中形、势与象的关系,是书法创作与欣赏的核心议题。

蔡邕在《笔论》中提出“纵横有可象者,方可谓之书也”的观点,其所指的“象”实质应该是一种“象势”,即象的趋势、姿势、形势、局势、声势、阵势、情势等等。也就是说,书法的结体、点画或线条与人间万象的相通,主要不在于“象形”而在于“象势”。

后来元代书法家郑杓在书学论著《衍极》中转述蔡邕的话时说:

“若日月云雾,若虫食叶,若利刀戈,纵横皆有意象。”

他把“纵横有可象者,方得谓之书矣”改为“纵横皆有意象”,这就把“象”与“意”联系起来。可是,“象”与“意”是不是有相同的涵义,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,一直是书法理论中的热门议题。

“意”与“象”之用法皆源于《周易》。《系辞下传》写道:“易者,象也。象也者,像也。”“子曰,圣人立象以尽意。”若考察《周易》中“意”与“象”的关系,我们不难看到,“象”的确立是以尽意为旨归。在这里,象只不过是用来达意的载体。《易》之“立意为象”与“象不尽意”不仅分别从“意”的表现手段和效果层面指出“意”与“象”的关系,而且道出了“象”与“意”在信息上的非对称性,这正是中国艺术以有限而寓无限的原因之所在。

易经《系辞下传》: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 《周易》的“意”不仅通“神明之德”,还包括“万物之情”。人为万物之首,人之感情,也当属于《周易》说的“意”的范畴。这就为后人拓展“意象”概念打通了道路。

到了南朝,“意象”的概念被用“图载”加以进一步细化描述。南朝颜延之云:“图载之意有三:一曰图理,卦像是也;二曰图识,字学是也;三曰图形,绘画是也。”把意象分为三个领域:图理、图识和图形,从而形成了卦象、字学与绘画的三大表意门类。解决了“意”的承载与表现的划分问题。颜延之把意象的概念用于书法是一种突破。这种想法,实际上用意象的理论贯通了书法与绘画两个领域。

如果把《周易》的“言以成象,象以尽意”的说法用在书法上,稍微改动一个字,就成了“书以成象,象以尽意”。书法中的“意”,显然不同于卦象里的“意”,它更多体现了人的思想感情。如果不理解书法中的“意”,把它跟“象”混为一谈,就会出现两种概念混用的情形。

从字意的根源理解,可以为“意”和“象”的概念正本清源,避免附会造成混淆。“意”和“象”在《周易》里,很清楚是两个独立的概念。对于书法的意象,多数人离开了意象的原意,把“意”和“象”二者连在一起理解,以致认为,评判一幅书法写得好不好,依据的是书法的意象。不管是真书、行书、隶书,不管是浓淡、粗细、厚薄,不管是欧体、颜体、赵体,写得美不美,都是人们产生的一种审美的感觉,而这种感觉的本质就是意象。

正确理解意和象的原意,是指导书法创作和欣赏的一把钥匙。

王羲之《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有言》云:“夫欲书者,先干研黑,凝神静思,预想字形大小、偃仰、平直、振动,令筋脉相连,意在笔前,然后作字。” 又于《书论》中云:“凡书贵乎沉静,令意在笔前,字居心后,未作之始,结思成矣。” 书法意象表现的法门是“意在笔先”。而这种“意”的引导性使得“象”随“意”而生,“意”托“象”而存。这就说清楚了“意”和“象”的关系。

在书法的创作上,王羲之理解了象与意的精妙。他说,“须得书意转深,点画之间皆有意,自有言所不尽,得起妙者。”(《自论书》)王羲之并将这种理论运用于实践,在书写中贯穿秉持这种原则。唐朝的孙过庭,则用 “情动形言,取会风骚之意” (《书谱》)用国风、楚骚表现的“意”解释草书,关键不在“风骚”,而在于“意”。孙过庭强调书法的“意”,他说,书之为道,在于“达其情性,形其哀乐。”书法必须表现书写者个人喜怒哀乐的思想感情。思想感情就是“意”。

 “意” 和“象”,虽然它们之间有密切的关连,但不是一个概念。书法创作必须“具象”,不能“抽象”,通过“形”和“象”来表达书写者心中的“意”。欣赏者则通过书法作品的“具象” 的媒介,进入书写者所要表达的“意”里,理解作者藏在心中的那个“意”。

这种对“意”的解释,有人因此提出书法是“写意”的艺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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